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BE81.令人惊讶的是,唯信称义这一教条在整个改教后的基督教中如此盛行,也就是说,它在那里一统天下,几乎是神圣规则所定,作为神学的一个且是唯一的要点。这是寻求牧职的所有学生在大学中渴望学习和吸收的东西,然后在众教会中如此教导,并印刷发表,宛如受到天上智慧的启发。他们通过如此行,寻求获得学问卓越的地位以及令人尊敬的名誉。他们由此获得了文凭,讲道的权柄,以及奖赏。这些事情就这么做成了,尽管如此,单单由于唯信称义之教条的缘故,日头如今变黑了,月亮也不放光,众星从天上坠落(是就是消灭了)。我已经清楚地知道,归算为义的信心之说已经蒙蔽使这个时代人们的心智,以至于他们不想,因而仿佛他们不能在阳光或月光下看到任何神性真理,只能在夜晚的火光中观看。因此,我可以预见,倘若关于義信相合、关于天、关于主和永生的神性之理从天降下来,即使用银字写成,那些高举唯信称义之说的人们都认为不值一读。但如果从地狱向他们传来关于唯信称义的一张纸,情况就截然不同了。据《协和信条》所说,关于唯信称义(或关于信仰的公义)的条款是全部基督徒教导的主要条款,律法的行为被完全排除在该条款之外(p.17,61,62,72,89,683,附录p.164)。
Faith5.一种属灵观念(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)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,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。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。拥有启示或光照,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,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。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“受耶和华教训”(以赛亚书54:13; 约翰福音6:45)的人;论到他们,耶利米书上说:
看哪,日子将到,我要立新约,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,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,你该认识耶和华;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。(耶利米书31:31, 33–34)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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